一、連江縣官坂鎮(zhèn)大聚惠新全食雜店
(一)抽檢基本情況
名成騰德檢測服務(福州)有限公司對連江縣官坂鎮(zhèn)大聚惠新全食雜店店內銷售的荷蘭豆(購進日期:2024-12-8)進行抽樣檢驗,2024年12月25日,名成騰德檢測服務(福州)有限公司出具檢驗報告,檢驗結論:經抽樣檢驗,多菌靈項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產品控制情況
2024年12月26日我局執(zhí)法人員向當事人現場送達了《檢驗報告》和《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結果通知書》并進行檢查,現場未發(fā)現該批次荷蘭豆。
(三)對企業(yè)違法違規(guī)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當事人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用農產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和《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鑒于當事人已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guī)定的進貨查驗等義務,能夠有效追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guī)定,經研究決定:免予行政處罰。
(四)原因排查及企業(yè)整改情況
原因排查:荷蘭豆多菌靈項目不符合要求的原因,經排查,應為種植過程中不當使用農藥,造成農藥殘留超標。針對上述情況,當事人已制定并落實整改措施,整改措施:1.立即發(fā)布《召回公告》召回抽檢不合格的荷蘭豆;2.立即采取停止購進、銷售該批次產品,嚴查進貨來源;3.落實履行進貨查驗義務。
整改復查:連江縣馬鼻市場監(jiān)督管理所執(zhí)法人員對連江縣官坂鎮(zhèn)大聚惠新全食雜店進行了復查,復查結論為合格。
二、連江縣果優(yōu)匯水果店
(一)抽檢基本情況
福建賽福安全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對連江縣果優(yōu)匯水果店銷售的香蕉(購進日期為:2024-12-08)進行食品安全監(jiān)督抽檢。2024年12月20日福建賽福安全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出具了檢驗報告,檢驗結論:經抽樣檢驗,噻蟲嗪項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產品控制情況
2024年12月23日我局執(zhí)法人員向當事人送達了《檢驗報告》和《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結果通知書》并進行檢查,現場未發(fā)現該批次香蕉。
(三)對企業(yè)違法違規(guī)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當事人銷售農藥殘留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用農產品的行為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和《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第一款。鑒于當事人已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guī)定的進貨查驗等義務,能夠有效追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guī)定,經研究決定:免予行政處罰。
(四)原因排查及企業(yè)整改情況
原因排查:香蕉噻蟲嗪項目不符合要求的原因,經排查,應為種植過程中不當使用農藥,造成農藥殘留超標。針對上述情況,當事人已制定并落實整改措施,整改措施:1.立即發(fā)布《召回公告》召回抽檢不合格的香蕉;2.立即采取停止購進、銷售該批次產品,嚴查進貨來源;3.落實履行進貨查驗義務。
整改復查:連江縣鳳城市場監(jiān)督管理所執(zhí)法人員對連江縣果優(yōu)匯水果店進行了復查,復查結論為合格。
三、連江縣甜甜水果店
(一)抽檢基本情況
福建賽福安全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對連江縣甜甜水果店銷售的爆汁桑葚(購進日期:2024-12-21)進行食品安全監(jiān)督抽檢。2024年12月27日福建賽福安全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出具了檢驗報告,檢驗結論:經抽樣檢驗,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糖精鈉(以糖精計)項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產品控制情況
2024年12月31日我局執(zhí)法人員向當事人送達了《檢驗報告》和《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結果通知書》并進行檢查,現場未發(fā)現該批次爆汁桑葚。
(三)對企業(yè)違法違規(guī)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當事人銷售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用農產品的行為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和《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鑒于當事人已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guī)定的進貨查驗等義務,能夠有效追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guī)定,經研究決定:免予行政處罰。
(四)原因排查及企業(yè)整改情況
原因排查:爆汁桑葚脫氫乙酸及其鈉鹽、糖精鈉項目不符合要求的原因,經排查,應為銷售過程違法添加導致的,當事人稱不是其添加的,其主觀上不知道涉案產品食品添加劑超標,客觀上無法分辨,也沒有添加食品添加劑的渠道和技術。針對上述情況,當事人已制定并落實整改措施,整改措施:1.立即發(fā)布《召回公告》召回抽檢不合格爆汁桑葚;2.立即采取停止購進、銷售該批次產品,嚴查進貨來源;3.落實履行進貨查驗義務。
整改復查:連江縣鳳城市場監(jiān)督管理所執(zhí)法人員對連江縣甜甜水果店進行了復查,復查結論為合格。
四、廣大消費者如發(fā)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市場監(jiān)管部門12315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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