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安監(jiān)[2011] 3號
連江縣安監(jiān)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縣政府辦公室: 本年報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下稱“《條例》”)以及《連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連政辦[2011]4號)規(guī)定的提綱編制。本年報由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與附表等七個部分組成。本年報中所列數(shù)據(jù)的統(tǒng)計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年報的電子版可在【中國·連江之窗】網(wǎng)站下載。如對本年報有任何疑問,請與連江縣安全生產(chǎn)監(jiān)督管理局聯(lián)系(地址:連江縣鳳城鎮(zhèn)丹鳳朝陽小區(qū)1號樓403-404,電話:26152626,電子郵箱:ljsafe@sina.com)。 一、概述 2010年,我局按照“《條例》”和縣政府有關規(guī)定認真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依托政府信息公開各種渠道,注意收集社會各方對國家、省、市、縣人民政府安全生產(chǎn)決策實施情況的反應,為推進決策實施和完善決策提供依據(jù)。同時加大行政處罰信息和安全生產(chǎn)檢查信息的公開力度,保障了公眾的知情權,提高行政執(zhí)法的公信力。按照縣效能辦要求,我局將所有行政審批職能都上網(wǎng)公示并網(wǎng)上運行,確保行政審批公開、透明、公正、快捷。同時積極穩(wěn)妥地做好行政審批的依申請公開工作。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本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shù)量 根據(jù)我局制定的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對政府信息進行了梳理和編目,2010年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1條。其中:機構職能類公開信息3條;安全生產(chǎn)的監(jiān)督檢查類公開信息8條;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情況 我局根據(jù)縣政府辦文件規(guī)定,認真編制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按照文件要求并結合我局具體情況,制定了包含6個類別,分別是機構設置、主要職能、辦事程序和辦事指南;地方性法規(guī)、政府規(guī)章和規(guī)范性文件;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jù)、條件、數(shù)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全縣安全生產(chǎn)的監(jiān)督檢查情況;工作動態(tài);其他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三)信息公開的形式 目前我局通過 【中國·連江之窗】 政府網(wǎng)站安監(jiān)局政府信息公開欄目公開政府信息;在局辦公室設置政府信息查閱場所,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經(jīng)濟組織獲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同時及時向縣檔案館報送最新的政府公開信息紙質文本及電子文本,方便群眾在檔案館進行查閱。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目前暫無。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目前暫無。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目前暫無。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 2010來,我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與其他單位比還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信息公開的廣度還需要加大、保密審查工作不夠規(guī)范等問題。 (二)改進措施 我局將在以下方面作進一步的改進和提高:一是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從更深的角度來理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不斷拓展和豐富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加大我局信息公開的廣度。二是加強保密審查工作,嚴格保密審查程序,正確把握公開和保密的界限;三是要完善工作機制,明確工作職責,及時對各類信息進行更新和清理。 七、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一)主動公開情況說明 目前暫無。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說明 目前暫無。 (三)附表 連江縣安全生產(chǎn)監(jiān)督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附 表
指標名稱 |
計量單位 |
年末統(tǒng)計 |
歷年累計 |
主動公開信息數(shù) |
條 |
11 |
66 |
其中:1、網(wǎng)站公開 |
條 |
11 |
66 |
2、政風公報公開 |
條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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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依申請公開信息總數(shù) |
條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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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當面申請數(shù) |
條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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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傳真申請數(shù) |
條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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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電子郵件申請數(shù) |
條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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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網(wǎng)上申請數(shù) |
條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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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信函申請數(shù) |
條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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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形式申請數(shù) |
條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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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申請的答復總數(shù) |
條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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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同意公開答復數(shù) |
條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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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shù) |
條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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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否決公開答復數(shù) |
條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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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復議數(shù): |
條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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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數(shù): |
條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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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申請數(shù): |
條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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